2月11日下午5时许,舞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人民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往北500米发生事故,事故一方肇事逃逸(但已被事故另一方拦截,满嘴酒气,怀疑涉嫌醉酒驾驶),要求执勤民警迅速出警”。执勤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抵达事故现场,发现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追尾了小轿车,经现场调查拍照取证了解后,将事故双方及车辆拉至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经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血检测,摩托三轮车驾驶员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宋某带至办案中心进行醒酒,并向小轿车驾驶员王某告知宋某酒精检测结果,要求王某于次日上午8时来到事故处理中队进行相关情况的询问及处理。
次日上午8时,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分别对王某、宋某询问事故相关情况。由于摩托三轮车驾驶员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并未考取相关驾驶资格证,而且在事故发生后,试图逃离现场,属于无证醉驾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然而,剧情反转,小轿车车主王某的妻子孙某却要求办案民警将责任划分给他们,试图骗取保险金,由于违背法律法规,办案民警对其予以告知并坚决拒绝。
民警拒绝其无理要求她手撕脚踹破口大骂
眼看自己的无理要求被拒绝,孙某要求民警立即将小轿车归还,由于双方证词及手续还在办理中,民警告知其会利用最快时间进行处理,但孙某却开始无理取闹,让民警要么把责任划分给自己,要么现在就把车辆交还自己,在办公场所内大喊大叫,并出言辱骂办案民警。
其他办案民警听到后上来劝说孙某,并告知这里是办案场所,不要大吵大闹,然而孙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不依不饶,继续用污言秽语攻击民警,对民警大肆谩骂,并不断用手撕扯民警警服、用脚踹前来劝说的民警,致使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警服多处被撕烂、腿部被踹伤。
见此情况,办案民警向大队领导进行汇报,蔡云朝大队长接到汇报后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屈大浩局长进行汇报说明。随即,屈大浩局长指派治安大队民警与舞泉镇派出所民警联合办案,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办案民警一方面调取事故处理中队办案区视频监控及民警执法取证仪记录的现场音视频资料,另一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连续工作八个小时,于13日凌晨2时,将辱骂交警大队民警、扰乱正常工作和秩序的孙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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